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召开日放假安排的通知》(沪府办发[2014]20号)精神,我校定于5月21日(星期三)放假一天。 放假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安全保卫工作;教学部门务必做好相应的教学调整安排;后勤部门要做好师生员工的后勤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