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东华大学章程》经教育部核准正式发布
 
发布时间: 2013-12-02 浏览次数: 501

  11月28日,教育部举行高等学校章程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包括东华大学在内的6所高校章程首批获教育部核准发布。
  发布会上,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介绍了我国高等学校章程建设情况,并就制定、核准首批学校章程的意义做了阐述。他指出,教育部第一批核准6所高校章程,是探索实践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步骤,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推动高校内涵式发展的重要步骤,标志着高校章程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标志着深化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高校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迈出了重要一步,对于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教育部高校章程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上,徐明稚校长作了题为“坚持特色,规范办学”的交流发言。他说,我校章程首先明确了以工为主,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水平大学的发展目标定位,以及立足上海,面向全国的服务定位,在服务于国家从纺织大国走向纺织强国战略的同时,努力借助特色和优势服务上海的经济社会发展。第二,明确了“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与成才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创新人才为主的高级专门人才的人才培养定位,以及培养基础宽厚、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人才的人才培养要求。第三,明确了要发扬原行业院校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传统和密切与社会联系、坚持需求导向、全面开放、深度融合、创新引领的办学原则,大力推动协同创新和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三位一体的办学模式。第四,明确了观念兴校、学术兴校、管理兴校的发展理念。最后,明确了要传承和创新崇德博学、砺志尚实、崇尚学术、追求卓越、敬业奉献等校园价值取向和文化建设。徐明稚还就如何发挥章程的最大效力、如何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如何切实落实教授治学等问题接受了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报、人民政协报、中国改革报、新京报等多家媒体的采访。    

                        徐明稚校长介绍《东华大学章程》的情况与特点 
    据悉,《东华大学章程》共分十部分,七十七条,宣示了学校目标定位、办学使命,明确了管理体制,规范了组织机构设置、功能与教育形式、教职工和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经费及后勤保障措施、资产管理、外部关系、章程修订程序等内容。章程公布后,我校将在章程框架下,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和细则并逐步建立学校章程监督机制和纠错机制,形成章程执行情况年度报告,不断完善章程建设体系。   
 

                                    第一批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

    (图片拍摄:中国教育报记者 高海涛)